研究之背景及目標
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的民政事務局在二○○一年二月委託香港理工大學之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及通識教育中心進行一項有關「香港人參與賭博活動情況」的研究。
這項研究之主要目標包括:
i. 探討公眾(年齡介乎15 至64 歲)及未成年人士(18 歲以下)對賭博的看法及其參與的情況;
ii. 瞭解不同類型的賭博活動對賭徒造成的影響;
iii. 根據本地情況剖析「病態」賭博的含意;
iv. 評估病態賭博問題在成年人士及未成年人士的流行率(Prevalencerate),並將本地情況與其他地區相比較;
v. 瞭解病態賭徒的特徵、病態賭博的形成過程、以及病態賭博對賭徒本人、其家人構成的影響;
vi. 最後,透過參考海外經驗及本地情況,對防止香港病態賭博的蔓延及對病態賭徒的協助作出建議。
研究計劃及抽樣方法
根據民政事務局發出之研究大綱,是項調查的研究方案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全港性隨機抽樣調查,透過電話成功訪問了2,004 名年齡介乎15 至64 歲的香港市民;其誤差幅度(抽樣誤差)為 ±≦2.2%。
第二部分是對未成年人士進行的調查,調查小組於全港中學邀請了2,000名在1983 年或以後出生的學生填寫了一份「結構性」問卷。
第三部分為質性(qualitative)研究,邀請20 名病態賭徒及6 名病態賭徒的家庭成員,與及10 名非病態賭徒,進行了深入的訪問。
第四部分是比較研究,就上述三個部分所得之主要調查結果與其他地區作出比較。
主要調查結果
雖然十三項活動均涉及金錢博彩,但公眾(年齡介乎15 至64 歲)認為它們的性質不盡相同。大部分被訪者視投注六合彩(62.5%)及參與賽馬博彩(78.8%)為「賭博」活動。但絕大部分被訪者均認為賭場內提供的賭博活動(86.9%)和足球博彩活動(83.1%)的性質,是「尋求刺激」。至於社交賭博方面,則大多數被訪者(75.9%)視之為交際應酬的一種形式。
雖然被訪者中曾參與賭博活動的人數不少,這現象並不一定意味著本地人用於賭博活動的注碼龐大。根據投注者所花的每月開支中位數,不同之賭博活動花費有別(投注六合彩每月賭額中位數為50 元;到澳門賭場的賭額及用於社交賭博均為100 元;上賭船落注為150 元;投注賽馬活動為200 元;向本地收受賭注者投注足球賽果為300 元;及向境外收受賭注者投注足球賽果為750 元。
對於政府應否為足球博彩活動提供認可的博彩途徑,贊成此建議者佔51.2%,較反對的36.2%為多。被訪者之中,約有四份之一(23.1%)表示,如政府提供合法之足球博彩途徑,他們可能或肯定會參與足球博彩活動。3.5 至於本地病態賭博的流行率,調查結果顯示,在全數的2,004 名年齡介乎15-64 歲受訪者中,有1.85%可被介定為「可能已成為病態賭徒」(在DSM-IV測試中得5 分或以上者)。在這37 名「可能已成為病態賭徒」的當中,有48.6%表示通常在參與投注賽馬活動時出現與病態賭博有關的行為,而分別有27.0%及18.9%表示通常在參與社交賭博及到澳門賭場賭博時出現問題。
在賭博人口之中,「可能已成為問題賭徒(在DSM-IV 測試中得3 分或4 分者)或病態賭徒(在DSM-IV 測試中得5 分或以上者)的」,多是男性、學歷在中三或以下、個人每月收入在一萬港元或以上。他們當中亦較多投注本地賽馬活動、足球賽事或到賭場落注。
根據學校調查結果顯示,未成年人士參與賭博活動頗為活躍。約佔一半的被訪者(49.2%)於去年曾經參與社交賭博活動;有約兩成(19.4%)於去年曾經投注六合彩。在那些承認於去年曾經參與投注六合彩、並透露他們如何投注六合彩的未成年人士當中,有76.3%是透過其家人的協助來進行投注活動。
調查結果亦揭示,未成年人士較一般公眾人士更熱衷於參與各類運動賭博(足球博彩為5.7%、其他有關球類賭博3.9%)及網上賭博活動(網上賭場4.6%)。
除了社交賭博及投注六合彩外,未成年人士傾向視其他所有列舉出的賭博活動的基本性質就是「賭博」。
足球賽事的博彩在本地日趨普及,贊成提供合法博彩途徑的未成年受訪者大約佔四成(40.1%);反對足球賽事博彩合法化的青少年人數,亦有近三成(28.5%)。
調查結果顯示,在未成年人士之中「可能為病態賭博」的流行率為2.6%,較18 至64 歲成年被訪者(1.85%)略高;這現象亦出現於其他地區。調查亦顯示,那些可被界定為「有可能已成為病態賭徒」的未成年被訪者,相較那些在過去一年未曾參與賭博的同齡青少年,對賭博的看法大相逕庭。前者普遍將賭博活動視為娛樂或追求刺激。此外,研究亦發現,前者與那些非賭徒比較,多數處身於一個賭博活動較活躍的社群環境中(即其家庭成員或朋輩有參與某些賭博活動)。
質性研究發現,大部份病態賭徒在年幼時已從他們的父母、親人、或鄰舍學曉一些賭博技巧(例如打麻雀或玩撲克牌等)。他們視賭博活動是社交上或文化上可接受的行為,既可促進社群互動,亦可以為閒暇增添樂趣。所有被訪的病態賭徒在賭博行為失控前,都曾經參與社交賭博並維時不短。
與其他只在社交活動中參與賭博的被訪者比較,大部份病態賭徒既不善於理財、又不能妥善處理個人承受的壓力。他們對賭博亦缺乏自制力,往往要透過合法及非法的借貸途徑舉債,來「贏回賭本」。就全港性抽樣調查所得之結果,顯示賭博活動在本地非常普遍。每五名被訪者之中,就有近四名(78%)曾經參與報告內列舉出之十三項賭博活動之中至少的一項,其中以投注六合彩、參與社交賭博(即與親友打麻雀、玩撲克牌等活動)及投注本地賽馬最為普遍;它們的參與率分別是64.2%、45.9%及30.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